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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省入陕建筑企业抽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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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省入陕建筑企业抽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省入陕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承揽业务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按照陕西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关于对外省入陕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对随机抽取在本市承揽业务的部分外省入陕企业市场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随机抽取的23家外省入陕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市场经营行为进行了抽查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规违法行为;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强揽工程情形;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项目班子人员与中标信息不一致、项目负责人不履职、建筑施工企业在多个项目更换项目负责人等行为;建筑工地实名制落实情况;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拨付和支出情况等内容。

本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大多数企业都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但仍然有部分企业管理不规范,问题较突出。

二、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部分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个别建设单位未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部分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未按要求拨付。

2.施工单位市场经营行为不规范。个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项目未设置农民工工资专户;安全文明措施费支出无相关凭证,未建立台账;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门禁系统形同虚设。

3.监理单位监督职能未能有效发挥。部分项目现场监理机构实际到岗人数偏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职,监理人员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三、项目通报

1.中铁琉森水岸BQ6-4-5地块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建设单位:西安中铁瑞丰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北中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一标和三标管理人员增补无备案记录,无任命文件,无合同、社保和工资证明;项目资料存在代签现象;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未使用专用账户。

处理意见:对建设单位西安中铁瑞丰置业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评价系统,取消企业所属项目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加大企业所属项目检查频次,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责令整改,于6月30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期间不得在西安市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2.中环广场项目3#楼、4#楼。建设单位:西安利申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南京盛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部分标段项目班子人员和中标信息不一致,无人员变更、任命手续;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无带班记录;管理人员仅有合同,未提供社保和工资证明;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无拨付凭证。

处理意见:对建设单位西安利申置业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南京盛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评价系统,取消企业所属项目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加大企业所属项目检查频次,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责令整改,于6月30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期间不得在西安市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3.中国铁建•国际城二期C组团。建设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德盛和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万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项目安全和技术负责人备案人员无合同及社保证明;安全文明措施费仅提供部分凭证,无支出台账;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未落实“实名制”管理;未设置工地大门,无人员通过闸机进出现场,现场工人未佩戴安全帽,项目管理混乱;监理单位未能有效履职,监理资料不齐,农民工工资支付未使用专用账户。

处理意见:对建设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德盛和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万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评价系统,取消该企业所属项目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加大企业所属项目检查频次,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责令整改,于6月30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期间不得在西安市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4.阳光城•檀悦。建设单位:西安迪雅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总牵头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等事项。项目未落实疫情防控出入口“一区两控”、施工现场“三区两控”、办公场所“三区三控”、宿舍区“四区四控”的工作要求,未建立疫情防控体系,施工现场脏乱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监理人员配备不足,且到岗履职情况较差。

处理意见:对建设单位西安迪雅置业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评价系统,取消该企业所属项目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加大企业所属项目检查频次,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责令整改,于6月30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期间不得在西安市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5.宝安•紫韵四期项目B组团。建设单位:鸿基创展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项目负责人的变更和总工程师的变更存在现场不履职的空档时间;未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劳务人员门禁出入记录长期缺失。

处理意见:对建设单位鸿基创展地产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评价系统,取消该企业所属项目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加大企业所属项目检查频次,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责令整改,于6月30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期间不得在西安市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监管工作流程、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要聚焦全市建筑业稳增长工作任务,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确保建筑业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抓好整改落实。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加大对上述企业所属项目的日常监管力度,规范上述企业市场行为,督促项目彻底整改,对在规定整改时间内仍未达到标准规范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理。所涉区县、开发区整改及处理情况(整改报告及佐证资料)于6月30日前正式书面报送市住建局1306办公室。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要按照事权下放后的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本次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举一反三,强化对辖区内外省入陕建筑施工企业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外埠企业及所属项目进行检查,规范市场行为,巩固本次抽查检查成果。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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