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13649202369 / 造价招标:15929901893 / 合作:15388611287
行业信息 / Industry Information

政府采购的看过来 这是陕西政采投诉新规矩

分享到:0

政府采购的看过来 这是陕西政采投诉新规矩

9月8日,陕西省财政厅印发通知,给政采投诉行为立下新规矩:

一、受理事项范围

各级财政部门受理本级预算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诉。

二、受理事项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按照规定进行质疑,投诉事项与质疑事项一致;

3、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投诉书;

投诉人提交投诉书时间不得超过逾期不予受理;

4、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文本格式》样式、数量要求,投诉事项清晰、证明材料齐全、署名合乎规定、不愈期;

5、投诉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投诉人能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6、重新修改投诉书按期重新投诉的。 

三、不受理情况

出现受理事项条件任何一种情况的均不受理。

四、审查期限

收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审查后提出追加被投诉人。

五、投诉材料要求

(一)投诉书及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等;

2.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

3.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在投诉书上标明正、副本。

(二)授权委托书。

1.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的,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授权委托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及加盖公章。

3.授权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质疑和质疑答复原件。

四、投诉人法律责任

1、投诉人拒绝配合财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投诉处理。

2、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视为恶意投诉。

造价甲级 招标甲级 中央投资乙级政府采购 房建、市政、机电、农林、电力监理甲级、水利监理丙级、人防监理丙级

公司名称:圣弘工程技术(陕西)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904

网址:shh029.com

电话:029-88748619  15388611287

 

 

 


上一页:《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
下一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CopyRight © 2014-2018 圣弘工程陕西公司 AllRight Reserved. 陕ICP备16001888号 监理:13649202369 造价招标:15929901893 合作:15388611287 技术支持/名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