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标准流程
一、预先核准分公司名称:
1、填写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3、分公司租房合同复印件(必须是总公司与出租方签订)
4、负责人身份证、财务负责人身份证、联络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注册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负责人信息表
4、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
5、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6、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8、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9、分公司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三、刻制分公司印鉴(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四、办理分公司银行开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