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人的认识不能超越客观条件,在建设前期工作中,特别是项目决策阶段,人们对拟建项目的筹划难以详尽、具体,因而对工程造价的预计也不会很精确,随着工程建设各阶段工作的深化愈接近后期,可掌握资料愈多,人们的认识也就越接近实际,预计的造价也就很接近实际造价。因此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不同阶段上的工作内容和深度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分阶段确定工程造价的方法,和不同阶段应达到的准确度。
依据建设程序、工程造价的确定与工程建设阶段性工作的深度相适应。一般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
在项目建议书阶段,按照有关规定,应编制初步投资估算,经有权部门批准,作为拟建项目列入国家中长期计划和开展前期工作的控制造价。
2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投资估算,经有权部门批准,即为该项目国家计划控制造价。

3
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初步设计总概算,经有权部门批准,即为控制拟建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对初步设计阶段、实行建设项目招标承包制或投资包干制签订承包合同或投资包干协议的,其合同价也应在最高限额(总概算)相应的范围内。
4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按规定编制施工图预算,用以核实施工图阶段造价是否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经承发包双方共同确认、有权部门审查通过的预算,即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对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包合同价也是以经济合同形式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