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统一制作和发放的通知
按照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相关文件要求,经我中心研究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不再统一制作和发放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印章。
建造师经批准注册后,依据公告公布的印章编号,自行联系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刻制执业印章。印章式样参照《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执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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