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春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各项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春节期间放假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司2017年春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2017年春节于2017年1月26日(星期四)至2月3日(星期五)放假,共9天,2月4日按时上班!
二、春节放假前,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要督导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的扫尾工作,全体职员要及时处理好2016年度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并作好2017年度部门工作计划和岗位工作计划,做到提前规划、有序实施。
三、春节放假前,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要督导部属员工对本部门、各自岗位各类办公设施和办公文具的摆放有条理;关闭电源和门窗,关掉暖气阀门,仔细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将相关责任区落实到位。
四、全司职员在春节期间,保持手机随时畅通。如有重大事宜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要注意个人及家庭成员在春节期间的出行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过一个快乐、健康、文明、祥和的春节。
最后预祝全体职员家庭美满、身体健康、春节愉快!
办公室
二0一七年一月十七日